数字经济是指信息和商务活动全部数字化的全新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经济数字化发展是大势所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数字中国建设符合我国发展新方向,因此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产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2008-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6%;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总量达到31.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4.8%,较2017年提升1.9个百分点;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9%,较2017年增长12.9个百分点,超越部分发达国家,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
在全球市场中,中国数字经济产业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发展极为迅速,但与美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整体规模依然较小。另外,德国、英国、美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均为58.0%以上,而中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为34.8%。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在GDP中的占比仍有巨大提升空间。
我国数字经济指数增长整体呈现“东快西慢”的发展态势。2018年,我国东部地区数字经济指数增速为84.6%,中部地区增速为79.7%,西部地区为68.9%,东中部地区增长均高于西部地区。具体来看,广东、江苏、北京、浙江、山东五省市数字经济总指数排名前五,且产业发展呈现明显的集群效应,大型城市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作用明显,而大型城市辐射不到的四五线城市发展较为缓慢。
经过不断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数字经济在各行业中的渗透程度不断加深。但各行业数字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呈现出第三产业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高于第一产业的典型特征。同时,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平台起步较晚支撑力不足,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数字经济产业结构仍待持续优化。
新思界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是大势所趋,因此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对GDP的增长做出巨大贡献。但相较于美国,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依然较小,未来仍拥有广阔发展空间。我国数字经济在各地区、各行业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且产业整体实力不足,未来发展仍待持续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