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生物技术在化妆品中的应用,不仅拓展了化妆品的原料来源,而且为新型化妆品的面世奠定了基础,既避免了对天然植物原料的过度开采,又使新型化妆品原料替代一些副作用大且有害的合成化学品。化妆品原料的研制和开发也因此而更加科学合理, 利用植物细胞等生产出一些很有效的物质作为化妆品的原料——这是现代化妆品发展的一个趋势。
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国家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用新原料将实行新的备案注册管理制度,中国特色植物资源的化妆品原料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过去的30年中,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原料使用主要依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2020年6月,国家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四条指出: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这一法规上的重要变化,为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在化妆品中更广泛的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众所周知,我国很多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植物具有上千年的应用历史,在应用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了其具有的药理活性以及用药规律。而作为化妆品原料,传统医学以及民族植物志中有大量的使用记载,让我们可以借鉴并加以应用。过去由于受限于法规层面对于化妆品新原料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功效原料的创新发展,在新法规背景下,大量的具有良好功效的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原料将作为新原料在市场上被应用。对化妆品新原料放管并重,加强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原料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创新,能够有效促进化妆品新原料的发展。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指出: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在新法规的指导下,促进化妆品原料生产商与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深度合作,同时保障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的对新原料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创新与化妆品新原料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国特色植物资源
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国家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支持运用中国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2020年6月,国家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九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国家保护单位和个人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和支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
我国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多样,现有3万余种植物资源,植物资源种类仅次于巴西和马来西亚,居世界第三位,但目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中只有3千余种植物原料。国家保护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原料及化妆品的合法权益。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前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化妆品企业在化妆品原料方面也有了一定优势。不仅化妆品原料在技术方面有了很大改革,而且国家法规政策的支持也促进了国内化妆品天然原料的发展。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前景,且通过对植物愈伤组织提取物及植物药材提取物的对比研究发现,愈伤组织培养技术不仅弥补了天然植物在资源过度开采上的劣势,更具有更高的活性成分及功效。事实证明植物愈伤组织培养技术具有广泛的市场潜力和前景,为化妆品天然新原料的研发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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