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记者通过查阅淄博、临沂两市环保局网站获悉:截止8月31日19时,淄博、临沂两市分别公布了10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目前,淄博、临沂两地共有8家陶瓷企业被查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噪音污染、污水超标排放、废气超标以及煤气发生炉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问题。
淄博:5家陶瓷切割厂被拆除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淄博督察期间,因为被质疑“切割工序未办理环保手续”,淄博金诺陶瓷有限公司等5家陶企被举报。
后经查证,上述5家陶企均已按照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并配套建设了瓷砖加工工序,后期由于管理成本较高,5家企业均停止了切割工序,全部外包给双杨镇瓷砖切割厂。后因“散乱污”整治,切割企业减少,为了保证瓷砖销售、服务环节不受影响,上述企业又重新恢复切割加工。
淄博市最后决定,对上述企业的原有切割厂进行关停取缔,并按照“散乱污”标准进行拆除。
此外,根据淄博市环保局公布的信息显示,该市拟在双杨镇规划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瓷砖切割加工园区,将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排放达标的瓷砖切割企业纳入正常监管范围。
临沂:3陶企被查处,一整改一限产一停产
据了解,此次临沂也有4家陶企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被举报涉嫌环境违法,分别涉及噪音污染、污水超标排放、废气超标以及煤气发生炉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后经证实,有3家陶企确实存在部分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临沂今朝建陶有限公司被查出煤气发生炉存在加煤机、煤仓、旁通阀轻微漏煤气问题,因此对该企业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罗安监现决〔2017〕9301号),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对加煤机、煤仓、旁通阀进行维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而对于举报文件中所提到的“要求更换煤气发生炉”的问题,处理结果称:鉴于安监部门现场调查的情况,整改合格后的煤气发生炉可以继续使用,且国家对煤气发生炉使用年限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对举报人更换煤气发生炉的要求不予支持。
而临沂罗庄一建陶企业经调查,则被证实存在噪音超标问题,同时该企业厂区内雨水收集和生活污水排放不够规范,被处以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
面对信访群众提及的“要求企业搬迁”的问题,临沂市环保局回应,罗庄区将结合建陶产业转型升级,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陶企业退城进园,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同时,临沂另一建陶企业亦因烟气大被质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因此,责令该企业限产整治1个月,期间若复测超标,将实施“按日计罚”并处停产整治;同时,对该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50万元。